品牌名称 | 圣特森地板 | 投资金额 | 100~200万 |
成立日期 | 2006-08-01 | 门店总数 | 48 |
经营范围 | 适合人群 | ||
加盟区域 | 全国.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四川.河北.上海.安徽.广东.沈阳 | 是否有区域授权 | 是 |
品牌发源地 | 合同期限 | 2年 | |
培训期限 | 1个月 | 特许使用费 | 8000元 |
营业条件要求 | 店面50平米以上 | 保证金 | 无元人民币 |
加盟费 | 无元人民币 |
1、独立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公司规定的自然人,在当地应有合格的商务关系与商誉,无犯罪和不良经营纪录。有相关行业的经营经验、较强的
经营能力,能提升圣特森石木地板品牌的市场占有率、知名度和美誉度。
2、省级经销商流动资金50万以上,省会城市必须开设一家圣特森石木地板产品展示中心,面积在100㎡以上,特许经营专卖店2-3家,面积50㎡
以上;
>>地市级经销商流动资金30万以上,地市级城市必须开设一家圣特森石木地板产品展示中心,面积在50㎡以上,特许经营专卖店1-2家,面积
30㎡以上;
>>县级经销商流动资金10万以上,所在城市必须开设一家圣特森石木地板专卖店,面积30㎡以上。以上店铺位置均须符合公司标准,并同意按
公司要求装修。
3、经营思路与公司一致,并能全面组织、执行公司的营销活动和促销活动。具有完善的营销队伍,有能力在合同期内全面拓展、并完善圣特森
石木地板在该地区的销售渠道与分销网络。具有完善的产品配送服务体系,能及时做好产品配送服务与售后服务工作。
4、圣特森石木地板专卖店内不允许经营其他品牌的石木地板。
二、申请加盟圣特森石木地板应提供的资料:
1、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的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
证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