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称 | 哈雷萨斯 HARLEY SAST | 投资金额 | 20~50万 |
成立日期 | 1997-05-29 | 门店总数 | |
经营范围 | 哈雷萨斯 HARLEY SAST | 适合人群 | 自由创业 |
加盟区域 | 全国 | 是否有区域授权 | 是 |
品牌发源地 | 深圳 | 合同期限 | 5年 |
培训期限 | 1到3 个月 | 营业条件要求 |
1.合谐双赢:代理制作为现代企业完成战略布局,开辟渠道,抢占市场,是达到提高市场占有率与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它建立在总部与代理商的合谐双赢的基础之上,正是基于此,总部在制定总体发展纲要时,就优先考虑到代理商的切身利益,出台了既具灵活性又具原则性的代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