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签约纠纷不断,亮眼看内容加盟改约有空间

2010-10-21 16:03:00 来源: 神州加盟网 有576人参与
  • 经营范围:药店加盟、医药电子商务、现代医药批零
  • 门店数量:722家
  • 单店投资额:20~50
企业已备案
企业已认证
成交领红包

   纵观市场的变化,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大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在此,小编提供以下几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优先、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合格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提高/增加金。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限定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限定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扶持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大家在加盟的时候要仔细阅读总部的合同,对于不合理的协议要有自己的主见,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总部洽谈,周全的考虑自身的合法利益。

标签:
环亚枫叶艺术教育加盟
  • 545 关注加盟
  • 5669 咨询加盟

注册会员-关注品牌-线下推荐-深层交流-确定成交 找项目就是这么高效

注  册
猜你喜欢
  
  • 自然稻米线
  • 串意十足烧烤店
  • 东方童画少儿美术
  • 家美滋西式汉堡快餐店
分享到:
微信客服
微信扫一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