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组合续用商标遭侵权追究,加盟有限定合同有话说

2010-09-27 16:09:00 来源: 神州加盟网 有424人参与
  • 经营范围:药店加盟、医药电子商务、现代医药批零
  • 门店数量:722家
  • 单店投资额:20~50
企业已备案
企业已认证
成交领红包

  全球加盟网消息:昨天上午,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上海上岛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新余市渝水区上岛咖啡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停止使用“上岛加图形”商标并赔偿原告损失5万元。

  2002年5月,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经商标局核准,从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了“上岛”图文组合商标,核准类别包括食宿旅馆、咖啡馆等。此后,原告经上岛咖啡公司授权获得了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的独占使用商标许可权。

  2005年6月17日,原告与案外人万春签订《上海上岛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万春可使用“上岛”图文组合商标在新余市长青北路经营上岛咖啡店,限定3年,并约定加盟合同可续签,续签为3年一期,续约金为10万元。此后,被告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并依据《上海上岛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经营服务。合约限定届满后,原告发现被告在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上岛”图文组合商标,与其协商未果后,遂于2010年3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上岛加图形”商标,并赔偿损失10万元。

  法院认为,上岛咖啡公司依法取得“上岛加图形”商标专用权及原告依法取得的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独占使用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万春与原告签订加盟合同的方式取得“上岛加图形”商标在其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被告在加盟约定的限定内使用该商标及相关文字、标识,属正常使用。但在合同约定的使用限定届满后,被告未与原告续签合同,也未拆除相关标识及文字,仍继续使用“上岛”商标。因此,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对“上岛”商标在江西省范围内的独占许可使用权。被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的数额、被告的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的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为5万元,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由此案件,相信也给一些加盟商敲响了警钟。凡事要依法做事,依法律己。我们在加盟的同时要倍加小心,不要盲目追名逐利,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恶果。

 

标签:
环亚枫叶艺术教育加盟
  • 774 关注加盟
  • 8383 咨询加盟

注册会员-关注品牌-线下推荐-深层交流-确定成交 找项目就是这么高效

注  册
猜你喜欢
  
  • 自然稻米线
  • 串意十足烧烤店
  • 东方童画少儿美术
  • 家美滋西式汉堡快餐店
分享到:
微信客服
微信扫一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