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称 | 娜莎 | 投资金额 | 5~10万 |
成立日期 | 门店总数 | 60 | |
经营范围 | 适合人群 | ||
加盟区域 | 全国 | 是否有区域授权 | 否 |
品牌发源地 | 合同期限 | 3年 | |
培训期限 | 7-28天 | 特许使用费 | 0.4万元 |
营业条件要求 | 保证金 | 1.6万元人民币 | |
加盟费 | 1万元人民币 |
加盟条件
一、加盟商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答: 具有签约权(独立智慧之选人;注册公司法人或法定委托人);认同行业的发展前景,具有谋求长期发展的商业理念;自有资金不少于30万元;资金来源合法,有合格的资金信用。有长期稳健经营的智慧之选心态和合格意识。能够获得开办店铺的合法资格和涉及的其他手续和许可;诚信、合作。
1) 应是合法经营资格的境内外法人或自然人。
2) 诚实友善,容易沟通,富有社会责任感、关心爱护员工。
3) 智慧之选资金充足,资金来源合法,有合格的资金信用。
4) 有长期稳健经营的智慧之选心态和合格的意识。
5) 能够获得开办店铺的合法资格和涉及的其他手续和许可。
6) 具有市场开拓及经营经验者。
7) 遵纪守法,文明经营,倡导健康休闲,提高/增加经营不于法律相悖。
8) 具有强烈的创富愿望,渴望合作快速取得事业成功,时间久获得理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以下条件不可以加入娜莎足艺全国连锁
1)不愿全身心投入加盟事业用心经营者。
2)自以为是、独立性、自主性太强、很难沟通者。
3)对连锁店开业后之营业额及获利状况存在不现实期望者。
4)加盟开店的主要目的不明确者(赚没生意无所谓)。
5)认为加盟后一切依赖“娜莎足艺特许加盟连锁总部”者。
6)家庭成员不支持加盟者。
7)对加盟的权利与义务没有充分了解、盲目要签约者。
8)加盟只是短期智慧之选、赶潮流、无长期经营意愿者。
9)法律认定的其他不能从事经营业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