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李女士按照包装上的电话联系厂家,由于当天已是周五下午,厂家表示需要周一(3月1日)才能答复。而当天下午李女士出现了拉肚子的症状。
3月1日早上,李女士接到从上海厂家打来的电话。“厂家并未对原因作出解释,只是问了一下是什么颜色的纸,我说是棕色发黑。然后他们说赔偿给我5包其它口味的汤圆。我不赞同,表示应以一赔十,赔偿现金。”李女士说,当天厂家派西安的销售人员来赔了159元钱,拿走那团异物。对此过程,李女士还做了录音拍照取证。昨日,记者联系到厂家,工作人员表示已赔偿了159元现金,随后将对异物进行鉴定,看到底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然后进行整改。
对于赔偿金额,省消协理事张正佑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获取加倍赔偿,此外如果消费者和商家双方协商好,10倍赔偿也是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