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作出。
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本公司与统一企业控股有限公司(「统一」)已同意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成立一家替统一及其他第三者生産饮料産品的合营公司(「合营公司」)而签订一份不具法律拘束力的备忘录(「备忘录」)。 合营公司的成立是以本公司及统一取得所需的内部批准和签订终协议为前提。于成立後,合营公司将由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拥有50%权益,其余50%权益由统一拥有。本公司及统一将分别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各自出资人民币50,000,00优惠。本公司亦将于合营公司成立後转让若干土地使用权予合营公司。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浓缩苹果汁、浓缩梨汁、平果香精、饲料及相关産品的制造和销售。本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介子业板上市。统一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是主要的饮品和速食面生産企业之一。
截止本公布日,统一持有本公司186,329,594股非流通股及2,370,000股的H股,分别约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4.37%及0.06%.另外,统一已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同意购入合计451,130,807股的本公司之非流通股,约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0.58%(「收购」).截止本公布日,收购之交割尚未进行。收购之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的公布日。
于收购交割後,统一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大约15.00%的权益.因此,按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11条,于收购交割後,作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统一将会成为本公司之关联方。
本公司与统一就成立合营公司而展开的讨论正处于初步阶段,未必可以达致终协议。股东及准创业者在买卖本公司H股时务须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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